8月27日,《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实施指南》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下简称“标准”)发布会在京举行。该新标准主要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内容与指标项、评价方法与等级、评价流程、报告撰写、评价信息管理以及结果披露等内容。
该新标准于今年4月15日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发布,8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发布会上,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周莉指出,该项标准提出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通过评价结果对交易主体实施信用风险管控,这不仅对交易各方意义重大,对政府监管部门也有参考价值。
全国公共采购专家清华大学教授平庆忠表示,标准第一次完整提出了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等级划分、评价流程、评价报告撰写规定、评价信息管理和评价结果披露等指导性要求,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提供了统一标准和操作指南,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基础性文件。
据记者了解,为确保标准体系有效运行,商业信用中心创新研发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服务平台,各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可直接在“信用服务平台”上开展交易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评价结果、风险等级及不良行为记录项公示等。
另外,商业信用中心以标准发布为契机,组织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方人员开展国家标准宣贯及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服务平台应用培训工作,并遴选部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全国一体化数字信用在线服务中台(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服务平台)标准化应用试点工作。
作为首批试点单位的代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黄洋洋表示,此次开展标准实施前期试点应用工作,目的是对标准指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验证。作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首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重标准研究制定,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未来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合肥模式”一定会取得很好的成效。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科科长苗宗博表示,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着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诚信信息、信用评价信息交流不畅通的情况,形成“信息孤岛”的现象,此次信用评价标准试点的发布,将进一步打破这种信息壁垒,助推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另外,信用评价标准的应用也有待各地方针政策的进一步的推动,期望多部门联合出台细化政策措施,助推信用评价标准真正的落地生根。
来源:经济参考